办理业务的这个人和哈尔滨市网通公司是否对这件事有直接责任,应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们当事人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更新时间:2005-05-17 09:39:19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4月份,接到了**公司第二分公司一位男同志的电话,该人自称是第二分公司的领导,向我核实一件事,他称:他的员工用一张身份证办理了一部小灵通电话业务,这张身份证是我父亲的身份证,问我是否有此事,当时我很困惑,因为我们家从来没有用身份证办理过任何小灵通的业务,而且我父亲的身份证也从来没有借给过任何人。当时我跟这位领导说,我们从来没有办理过这样的业务,请他核实后,撤消这个业务,他当时同意了。事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过。 2005年4月28日,我父亲接到了哈尔滨市电信局的电话,称我父亲用身份证办理了一部小灵通,而且用我家的家用电话做了抵压,现在这部小灵通欠费200多元,如果我们不交费,他们就要起诉我父亲。 后我通过熟人查实,得知这部小灵通是网通公司内部员工,名叫朱翠娥办理的,是2003年12月份办理的,但是我们并不认识这个人,也不知道她是通过什么渠道得到了我父亲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我们家里的电话。后来想起,我家于2003年10月份在电信局办理过家用电话的来电显示业务,曾经交过我父亲的身份证复印件,但不知怎么会落到她的手里,还办理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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