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是否可是告我欺骗他的感情?2,我支付他2万元赔偿费是否合理?3,孩子生下后,我负抚养费,难道就真的不可以跟孩子有任何联系吗?4,我想跟我的7年女朋友一起并结婚,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05-05-11 16:08:1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些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位近7年的女朋友.在去年11月的时候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另一位女孩,因我的一时冲动和不坚定的意志,在相互隐瞒我的7年的女友和那位女孩的情况下,我跟那位女孩交往了将近半年,并发生的性关系,现在那个女孩已经怀孕4个月,可是我的女友也怀孕了三个月,我是诚心悔改,并我的女友已原谅的我,我希望那个女孩把孩子打掉,我曾多次登门到她家和我的家人,诚恳的道歉并协商,由于我家的经济情况并不理想,对方的家长同意私下了结,我的女朋友跟我在交往的7年中由于未到晚婚年龄所以曾多次流产,现在医生说这次在流产可能导致不能再生育,而那个女孩的心脏有点问题,医生也说在他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流产有一定危险性,并且那位女孩还一直想跟我重修旧好,但我想跟我的女友在一起所以对方提出三条路让我走,1是我必须支付2万元赔偿费用(包含打胎费和精神损失费).2女方要求我跟他结婚后女方拿到准生证后跟我离婚,孩子生下后,我必须支付抚养费可我没有见孩子的权利.3就是把我告上法庭说我欺骗他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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