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1.我哥的这个案子如果按正常的法律去判的话,应该是什么罪,最高刑法会判几年。2.如果被砸的物品价值达到一万五千元,那是不是会判的更重一些,具体会判几年。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5-05-31 19:00:43
问题描述:
我的哥哥在南京一家化妆品公司做业务员,进这家公司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和公司老板约定了工作事宜(月薪1500),干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一直不曾领过工资。公司老总以暂时资金困难等理由一直拖欠着不肯给,于是我哥哥就和另外5个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把公司一些办公用品给砸了(后经估价局估价为8000),公司既报案,最后公安局将我哥哥一人抓捕(其他人砸过后都跑了我哥因为有老婆孩子所以没跑),现人已经在看守所关押了一个多月了。公安局说我哥的案子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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