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上约定违约金3000,其上又约定违约金3000,我应该赔付吗
更新时间:2021-03-16 20:50:27
问题描述:
本人是一名毕业生,于去年10月与公司签署三方协议,其上约定
违约金3000,现3月份安排我们岗前实习,又签署了一份岗前实习协议期限到6.30日截止,其上又约定违约金3000,我当时以为这实习协议上的3000就是三方协议上的3000元,现实习一个月,因个人原因需继续升学不继续岗前实习,公司说算违约的话两份协议加起来共需赔付6000元,我应该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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