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公寓公司签了租赁合同,请问该情况合同后面为未另立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解除?
更新时间:2021-03-25 16:44:59
问题描述:
我与一个公寓公司签了
租赁合同,
合同到期前我主动找对方续签另立合同,对方推脱,但是后面仍收取了我一个月的租金及其他费用,默认续租。我在该月到期前通知对方不再承租,对方扣了我押金。对方是一个物业公司,但是合同上无该公司名称、公章,仅有房屋地址。
请问该情况合同是否有效?后面为未另立合同,是不是已经成不定期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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