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想在拿取结婚证之前,给我父母书写一份借条,比如说买那套房子借父母30万,并到公证处公证。这样的话,即使婚后婚姻有问题,进行财产分割,同样对于婚前我用于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所借之债,也同样应该进行分割
更新时间:2005-04-29 00:05:27
问题描述:
2004年购买青山区绿景花园两室两厅商品房一套,付款方式为房款16万一次付清。房款已付清,并于2004年底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房产证均写明房主为我本人一人。实际房款为本人父母所出。目前本人即将结婚,女朋友提出要将她的名字写进房产证,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否则,以不结婚为要挟。(购房女方并没有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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