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这属于赃款转移吗,赃款有一追到底的说法吗?请问法院有权拍卖我家的房子吗?它将以什么名义,走什么程序卖?我家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可以保障我家的这房子不被法院拍卖吗
更新时间:2005-04-23 16:26:47
问题描述:
2004.11.18我家与王某签定购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第2天房产局给我家送达一个决定为“注销房产局为我家颁发的房产证”理由是此房之前已查封(之前此房是王某第第诈骗孙某22万购此房案发后过户给王某,其弟已于2003年判13年徒刑,并没收人民币22万,在我家购房前,王某家的这些法律纠纷我们一概不知) ,2004.12月份我向房产局索要查封令, 房产局说没有并为我家出具了至今未收到有关此房查封令的证明,之后我家申请行政复议的2005.2.5结果为“撤销房产局作出的关于我家此房的注销决定”,2005.24.11现在法院要拍卖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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