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这样一份条约里的所谓:“如果乙方有违约,甲方有权分享违约作品销售成本利润的一半”何解?是要求乙方赔偿作品上市后书籍的贩卖后利润吗?如果是要求一半稿酬反而比较能理解……请指点下。谢谢。
更新时间:2005-04-22 16:05:24
问题描述:
再打扰下稍微问下。前次请问过律师:“我和某出版单位签订了写作合约。条款很多,考虑到毕竟是和约,这里只能列举有疑问和与咨询有关的部分。大抵是一份委托写作合同。甲方是出版方,乙方是作者。规定中提到:‘签约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作品的续写权,修改权。为保证乙方权益,凡签约作家,甲方将不对其作品进行退稿,对于不合格作品将责令修改;甲方将优先编审乙方投稿作品,并且承诺在乙方投稿到达一个月内给出评审和录用情况。乙方保证签约后将作品交由甲方全权处理,不得交由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分享乙方违约作品所产生的一半利润。和约期满后,如乙方与第三方合作,则N年内不得使用原笔名’。” 因为甲方不能完成承诺,我希望另处稿件。如果解约有诸多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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