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规定时限还能认定工伤吗?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更新时间:2005-04-21 21:22:06
问题描述:
我在农村信用社工作,至今已有20多年,一直签有长期工作合同。2001年2月14日在回家的途中,我不慎被农用三轮车所撞,伤势严重!!在家人和领导的积极奔走下,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才得以出院。但至今仍依靠药物控制病情,医药负担巨大。 信用社未在规定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向有关行政部门为我申请工伤。遗憾的是我当时病情严重,不能操心,而家人对此知之甚少,以至耽误了时间,也未提出工伤申请!! 现我病情已基本稳定,遂与领导协商处理此事。 社领导最后意见是发给我原工资,但不给我办理工伤。我原工资为1200,我不知道这样跟定工伤相比哪一个对我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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