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律师:在甲方知情丙方是乙方的拉货司机前提下,甲方是否有权向丙方收取这批货款呢.
更新时间:2005-04-25 13:27:32
问题描述:
甲:债主 乙:和债主做生意的人 丙;乙方雇的司机 丁:欠乙钱的人 几年前,乙方让丙方(司机)到甲方(债主)家拉了一批物品,而当时这批货款经甲,乙共同协商由甲方向丁方收取,结果几年后甲还没有收到货款,就在本年甲方却要向丙方收取这批货款,甲方依据的理由是;货物被丙(司机)拉走的,所以甲方有权向丙方收以这批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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