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当时的工作人员。让我们当时把钱是交给谁的找谁要去。想问下律师遇到这样的事情
更新时间:2021-02-26 16:22:22
问题描述:
我和我妹妹在2014年通过亲戚的介绍,在街道处购买了一处拆迁房195平方,我妹妹125平方,我是70平方。当时负责人告诉我按我70个平方算先交11万,他说现在是预付款到交房的时候你付尾款就可以了。我妹妹交了20万,当时我想早晚都是要交的,我就交了19万,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当时的工作人员。(现在是一个街道的负责人。)当时也没有写收据给我们。2020年交房了,我们拿着
合同到现场去买房的时候,可在场的工作人员说,他不承认我们之前交的那笔费用,让我们当时把钱是交给谁的找谁要去。2021年的一月,我和我妹妹亲戚一起到街道办找到当时收了我们钱的那个负责人,他告诉我。说这不是房子的预付款,而是当时购买这个房子名额,所以我现在想问下律师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该到哪个部门去申诉。能追回,我当时交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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