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被这件事情搞的心烦意乱、不知所措。我希望能够通过与您的咨询,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她追回些损失。由于事情紧急,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尽快回复,对于您的帮助我们表示十分感激与谢意!再次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谢
更新时间:2005-04-17 22:02:46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她五年前曾在深圳于前男友共同贷款购置一套商品房,购置后房产证上注册的是她的名字,在她们相处了两年後由于一些原因他们分手了。但是房子仍然在还贷款。去年时我的这位朋友结婚了,但是这个深圳房产属于她的婚前财产,她经研究打算把它卖掉,不再“供”这套房子。这时她找到了她深圳的一个女同学,帮她卖房。她的女同学告诉她有一个“中介公司的朋友”帮忙找买家。直到今年一月份她的女同学和那位“中介公司的朋友”才帮她找到“买方”,所以她在一月份时前往深圳,打算见了买方、商定了价格、签了合同后就把房子顺利的卖掉。但是她在深圳停留了将近两周的时间都没有见到“买方”,都被她的女同学和那位中介的朋友以各种理由推脱掉了。这时已近春节,在深圳开销又太大,所以她就于一月二十日左右回了家。她的女同学说她这样两地的奔波开销太大,而且耽误时间,不如让她办理一个委托公证,由她的女同学在深圳帮她办理卖房手续更方便。她很信任这个女同学,就在今年农历的正月十五把公证手续办理完毕,由她的女同学在帮她办理与“买方”的卖房手续。但在这个过程中她几次要求查看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时都又被她的女同学以各种理由推脱了。这时她感觉有些不对劲,就要求对方不可以在没有经过她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合同,直至她见到“买方”为止。在这期间她的母亲曾前往深圳旅游,见过她的这位女同学,并拿到一份所谓的“合同”(现在这份“合同”在她的手中),但是她看出这份合同中的笔体、字迹完全是出自一个人的手笔。她更感觉其中有些蹊跷,便于05年04月十二日左右再次来到深圳,希望查个究竟。这时她的这位女同学在她的寻问下,说出了真相。据她的女同学所说,给她看到的那份“合同”的确是伪造的“合同”。而真正的“买方”是她们所找的一家中介公司,出价为46万多,她的这位女同学和那位中介的朋友想从中赚取些好处。这时她本人也在房子所在当地了解了一下房地产行情,她的这套房产,本可以卖到50万左右,其中有几万元的差价。这时她有了上当受骗的感觉,而这时她的这位女同学也已经以她授权的名义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她签理了所有合约,就意味着她必须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形式卖掉这套房产。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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