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厅上也与该人联系,还是以合同是伪造的说我们没有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2-23 19:26:37
问题描述:
2019年在高铁干活右眼造成贯穿伤,当时干活有个
合同,是与公司签的,我的家人去看不让拍照,住院后又补签了一个合同,也是与公司签的,有录相说是有保险,第一步走
仲裁拿的就是后签的合同,判18万多对方不服,以合同假的,没有
劳动关系同时起诉带我们干活的,起诉县人民法院,这次我请了一位律师弥补了一些漏洞,在厅上对方律师提到带我们干活的,说该人是倒挂在他们公司的,在厅上也与该人联系,没有联系上,法院判决对方资付我工伤费误工费等26多,现在又起诉到市中级法院,还是以合同是伪造的说我们没有劳动关系,同时起诉带我们干活的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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