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上班,根据长沙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1-02-21 12:49:51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家
劳务派遣公司上班,一位派遣员工,2020年2月入职,公司3月购买社保时,由于该员工灵活就业社保没有报停,导致我司2月以及3月社保没购买成功,用工单位和该员工2月3月社保费我司收取后未核实台账退回这笔费用。
12月接到用工单位人事通知,该员工于12月14日休产假,员工12月15日生小孩,根据
长沙市医保局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该员工没有连续缴纳10个月社保,导致生育费用以及生育津贴报销不了,现在员工要求我们公司进行赔偿,公司让我赔付70%的比例,合理吗?该员工目前未停发每月工资,用工单位未及时告知员工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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