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笔款的追讨,显然要通过法律手段,但证据(欠条,还款协议等)是否充分.2如果打官司是告他们全部有签名的个人,还是告现在存在的巨龙表业公司.3他们明知新元公司也注销,仍以新元公司的明义写那张86000
更新时间:2005-04-13 15:32:25
问题描述:
1995年7月我父亲与所在打工的**公司老板口头协议了一个公司食堂(不对外经营)承包经营
合同。口头协议的内容概要主要为:1.我父亲按公司要求为公司员工提供一日三餐膳食2.公司按每名员工一日人民币陆元,及每大月186元,小月180元向我父支付伙食费3.次月一日与公司结算,按就餐人数支付上月伙食费.一、1995年7月至1997年11月的承包期内累计共欠我父人民币86000多元未还(这此段时间,每月的欠款均有欠条,最后公司写给我父亲一张总的86000欠条,这张欠条为复印件,签字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问合有公司公章也为复印).但最后方知在签给我父亲这条总欠条时,新元表厂已经注销。二、**
公司注销后一直在原厂基础上以**公司从事相同经营(无照经营)到2001年11月又注册了名为**公司经营到目前。三、我父亲在1999年9月到2001年6月又以同样的方式承包食堂,在此我间共欠父亲人民币16800元。此次公司(巨龙表**业公司)开据的欠条是为原件,签字人财务关问升,有公司公章(原件,但不知是否为假公章,因为在**公司注销后,公司就以**公司的名义非法经营,到2001年11月才有注册)。四、最后我父亲在2003年3月与公司签了一个还款协议,协议内容为因公司不景气,所以公司每月还款,到2005年3月全部还清,但到目前仍以没钱为由拒还,此协议清楚的写清了**欠的86000与巨龙所欠的18600,一共为十万多的欠条(此张还款协议为我父亲书写,关问升(非
法人)签名。无公单,说明:**公司的法人为关**平(老三),**公司的法人为关***(姐夫),关**(大哥),关**(老二)。他们为一家人,在单月欠条和各总欠条中都可看到他们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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