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人,按理说,没注码的支票不经过省交换中心,那就没罚款这回事了;请问:对方私自把我给他的支票打上注码,是违规吗?如通过法律解决,后果会怎样呢?如他用流氓手段对我,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4-21 16:45:30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与人有生意来往,结帐时开了一张无注码的私人支票给对方,并叮嘱他到时别去银行提取,因帐户没钱!到时我付现金。谁知他不问情由,拿到银行作交换。因一时筹不够钱补仓,银行罚了我款,造成不必要损失。后来我付款时发现那张支票已打上注码。现在,我要求公平解决了这罚款才付款,就为此争持不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