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发票,我现在不愿再投资,这个还能要回来吗?能告他们诈骗罪吗?
更新时间:2021-02-04 15:31:30
问题描述:
苏律师您好,2019年我们投资小贝壳数字货币,结果被骗,小贝壳被定为传销罪将负责人逮捕,但当时我们不知道人已经被捕,2020年有人以可以转移小贝壳资产为由让2.4万受骗人继续交100元-700元投资,并发行了优蜜数字货币,2020年6月左右以优蜜货币可以增值到200元左右为由继续让投资1万-4万不等,我当时交的事3万(3万是原价2万,隔了大概2周涨价到3万,4万也是如此),交的钱并不是直接买数字货币,而是成立惊喜汇商城,签了
合同,开了发票,同时按照投资额赠送优蜜数字货币,商城按照投资额每个月必须有200-400的固定消费,否则下个月就不会再赠币,2020年10月优蜜货币价格跌到2元,对方将优蜜货币变更为UBI货币,同时变更了交易所APP,2021年1月1日,对方宣称将数字货币和商城脱离关系,同时商城也不再有固定消费,但是数字货币方宣称项目方要求必须每个人按矿机数量再往下推广,比如我又36t的矿机,必须再推广8t我得矿机才能正常运转,否则将休眠,8t矿机折合人民币大概24000元左右,我现在不愿再投资,想要回当时投资商城的3万元,这个还能要回来吗?能告他们
诈骗罪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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