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租客签立合同,租客将合同转让给我,4月又与房东协商,减多少也没有明确说,不交了,房东能起诉我们
更新时间:2021-01-30 15:02:13
问题描述:
房东与租客签立
合同,(备注:合同内不得转让)合同期未满,租客将
合同转让给我,(备注:我设有和房东签任何转续手续)。2019年11月31日合同期满后,12月我们叫房东商定下个租期租金,房东迟迟没有定下,2020年春受疫情影响,4月又与房东协商,房东说会给我们减房租,叫我们先在做下去,减多少也没有明确说,都是口头答复,导致到现在一年多没有交租金,现在房东说要按上一年度的租金算,我们本来就亏,按上一年算,我们交不起,不交了,这样房东与我们没有签立任何字据,房东能起诉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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