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需要您的帮助,谢谢!
更新时间:2005-04-01 16:40:19
问题描述:
我爱人-郑**于2001年5月始在**集团**厂工作,期间只在2003年签过一份一年期劳动
合同。现已过期半年多。近期人事部忽然以合同到期为由,电话通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并相应扣除部分3月份工资。我欲聘请金先生
代理此纠纷,以如下理由:1、此种情况,单位应有依法赔偿2、工作期间,经常性加班,无任何福利补助2、怀孕期间享受3个月假期,但停发所有工资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