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解除。要求赔偿自建厂房和修缮原有厂房的投资费用,请问律师老师,我是在违约赔偿的范筹吗?
更新时间:2021-01-28 11:00:5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租用公司的场地十五年,后来公司不续租了,也没有收回场地,我继续使用,三年后,没有经公司认可,我将场地出租给了乙方使用,祖货期限二十年,我们甲乙双方约定:A
如公司政策变化需要收回场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撒出,甲乙双方互不追纠责任。B 如果甲方不再享有出租权时,租赁协议解除。
未经我的认可,乙方又将场地祖赁给第三方(有多个第三方),租期十年,第三方租用场地三年时,公司下通知终止了我的使用权,场地不再让第三方使用,并将其清退出场。
第三方上诉(乙方被告,我为追加被告),要求赔偿自建厂房和修缮原有厂房的投资费用,以及搬迁费等,(注:第三方自建彩钢厂房未经申报,审批,没有办手续,应属违建)
请问律师老师,我是在违约赔偿的范筹吗?应该承担多少比例?法院能支持违建房赔偿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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