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份租房合同。那么我可不可以根据房东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如果由一方导致合同解除
更新时间:2021-01-22 22:21:06
问题描述:
您好,我签了一份租房
合同。在合同里附加约定,要求房东需要在1月15号之前配备齐全双方约定的物品,并在起租日,就是1月15号前5天交房。但是房东一直都没有把约定的物品配齐,一直延续到今天,今天晚上跟他交流的时候,房东还非常的蛮横,表示要租就租,不租拉倒要毁约的意思。那么我可不可以根据房东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赔付我
违约金(合同约定,如果由一方导致
合同解除,那么由违约方承担100%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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