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的32万属于小孩抚养费存入联名帐户。我不同意。法院会支持这笔钱归我支配吗?
更新时间:2021-02-22 10:35:12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与我老公都是湖南人,12年在桂林借钱开了家汽修厂,13年小孩出生半个月时,晚上老公同朋友出去吃宵夜,被邻桌的人给刺伤,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一年的定责和调解,法院最终判对方十年监禁,赔偿了陆拾万元。这笔钱,除去开汽修厂借的债及丧葬费外,最终只剩下44万。赔偿款下来后,因为这笔钱,公婆与我的关系就很微妙。他们以我还年轻为由,霸占着这笔钱。经过长期的协调,最终双方签了份协议,44万公婆的赡养费占12万,已领走。剩余的32万属于小孩
抚养费存入联名帐户。因为小孩归我,所以协议中签定,小孩6岁以后,每年一万元作为小孩的教育基金。这些年我一直单身带着小孩,也一直未去领取过这份抚养费。现如今小孩有九岁了,上学的开销增加,加上要照顾小孩,我只能在老家工作,工资收入不高,工作也不是很稳定。就与小孩爷爷联系说想要领取这一年一万的抚养费。小孩的爷爷委托小孩的五爷爷出面。12月电话时,答应。我按时去了桂林,小孩五爷爷就以存款 日期未到,提前取会影响利息为由,让我元月过去。元月我电话联系时,五爷爷又说他腰伤复发在住院,说让19号过去。期间小孩的伯母来电话,传达五爷爷的意思,说钱是全给小孩的,存在那里也不会少。说如果实在没钱,他们愿意借钱给我们。说现在疫情这么严重,没必要亲自来一趟。我说这样也可以,那就借一万元,等疫情过后,去银行领取了这笔抚养费再还给他们。他们就没下文了。昨天我再联系,说按约定今天去桂林取钱。他们又是以疫情为由拒绝。后面我说我姐开车送我来,他们逼不得已才同意。今天去了桂林取钱,工行说联名帐户此业务现已取消,不能存取。但钱已经取出无法再续存。小孩的五爷爷在银行对我大声辱骂。逼着我把钱分散存入银行。我不同意。我现在想请问下律师,就此情况,我想要回这笔钱的主动支配权,法院会支持这笔钱归我支配吗?怎样做对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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