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应该由谁来解决?
更新时间:2005-03-25 08:29:15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桥南市场火灾中受伤人员中的一个家属,想就一些法律问题向你咨询,望你能在百忙中给我一些建议。事情是这样的: 桥南失火前一天晚上我父亲和他三位同事住宿在桥南宾馆506和508房,第二天早晨醒来四周已是浓烟滚滚,在火灾中他们虽然采取了一些自救的方法,但在情急的情况下,他们从五楼窗口跳到了三楼平台上,后经消防武警协助才逃离火场,紧接着被送到第一人民医院。性命虽然保住了,但他们四人中有三人在跳楼中脊椎骨折,其中一人还动了手术,我父亲呼吸道、肺也被浓烟灼伤。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他们先后出院,在家调养。 命虽然保住了,但给四家人带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住院期间他们总共花费医药费四万多元(其中自己垫付了两万多),直到现在骨折的三人还仍在家中吃药调养还不能正常上班,我想请问:他们四人在火灾中所受的损失,比如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应该由谁来解决?火灾发生不久也通过书面的形式给政府也反应了情况,但一直还没有得到答复。 我想请你给点建议,我们应该怎么办? 万分感谢!祝:工作顺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