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工资向被告提起仲裁,是否还可以根据劳动法提起拖欠工资的民事诉讼。
更新时间:2021-01-16 00:45:30
问题描述:
因拖欠工资向被告提起
仲裁,但被驳回,仲裁理由是现年50,已不属于劳动法的适格主体。本人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相关规定:“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原告认为年份到了,但月份没到,生日没过,并不满50周岁,是否还可以根据劳动法提起拖欠工资的民事诉讼。
合同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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