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起诉要求退还已交款43700元,退门面能胜诉吗?可否要求支付利息.我所得的租金应交给黑格集团吗?
更新时间:2005-03-21 19:51:31
问题描述:
2001年12月25日,我与重庆黑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大江广场预定书,预定一摊位,一次性付款43700元。2003年3月6日交付使用,但交付时调整为一门面(有证明并盖有公司公章)。2003年12月该公司才与我签合同,但一直没给我合同,一直没办产权证。我已使用此门面出租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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