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付了定金,因为整个买房行为我都是只与开发商打交道并未与什么装潢公司进行物业改造委托,我感觉我买房
更新时间:2021-01-01 11:09:5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前几天购买了一套房子,首先,我和开发商谈好了房屋购买的总价,然后付了定金,这时开发商才拿出了他的房屋认购书,认购书上把一部分房款写成了物业改造费,我对此有疑议 ,开发商置业顾问解释说这是他们为了规避一部分税费所以写成了物业改造费,并说这是没有影响的,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买房也没有什么经验就没有再说什么。因为我跟开发商定的是一次性付全款买的,开发商要求我7天内付完全款,所以昨天我去付了全款,付完全款以后开发商给了我两张收据,一张是开发商的抬头并盖开发商财务公章的收据,另一张开发商说是物业改造费的收据,抬头却是我并不知道的一个装潢设计公司的名字,并且这张所谓物业改造费收据的盖章还是和pos机小票抬头也不一样,小票是另一家咨询公司。因为整个买房行为我都是只与开发商打交道并未与什么装潢公司进行物业改造委托,所以我要求开发商开具盖有开发商公章的物业改造费,开发商拒绝了,与此同时开发商还要我和这个所谓的装潢公司补签一个所谓的房屋改造
合同,我感觉我买房就是买房为什么还要在买房之外去与一家从未有任何关系的公司在商量好的买房总价中的一部分以物业改造费名义再补签物业改造费,所以我现在没有马上在今天就急着签购房的网签合同,也没有签这个所谓的改造合同,请问开发商把商量好的买房款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买房款,另一部分物业改造费,并且物改费这部分是不盖开发商公章,开发商这样做对我会构成什么样的危险?这张装潢公司的收据和房屋改造合同对我有什么法律上的风险和漏洞,特向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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