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4月6日,我找不到他了,我去报案或直接起诉,保证书及以前和他的通话记录能作为法律有效证据吗?2、我给他钱的时候,没有收条,只有个证人,可以证明这次交易吗?先谢谢您,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可以抽出
更新时间:2005-03-08 16:25:52
问题描述:
找一个朋友王某办事,交给他20000元钱,但事情一直没办成,今年3月4日找到他,他说办不了了,我说要退钱,王某说现在没有,于是,我让他给我写了一个保证书全文如下:“保证书:本人王某定于2005年4月6日将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一次还清。保证人:王某”当时没有按手印,也没有日期。出于对他的信任,就这样我让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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