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在我无法找到彭昊本人,山水公司也不愿承担我将来的医疗费用,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我现在可要求赔偿的费用具体有哪些?大概有多少?2.应该由谁来支付这些赔偿金?各占比率为多少?
更新时间:2005-03-04 18:50:2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家电柜的一名管理人员,职务是部门长代行,主要职责是协助部门长进行卖场和人员的管理。 2005年1月23日,我上下午班,下午3点钟左右,我看见本部门山水音响柜促销员彭昊上班时间穿着平和堂的制服在按摩椅上睡觉,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是严禁坐柜的,他这种上班时间睡觉的做法是严重违规的,更何况在卖场,当时正值销售高峰期,那么多顾客在商场,影响相当恶劣。发现这一违规行为我马上上前制止,对他说:“你是来上班的还是来按摩的!马上回去,不要呆在这里!”他说:“我现在下班了。”我用手指着他的领带,拨了拨,说:“下班了,那你把领带和制服脱下来,不要呆在这里!”(他当时穿着白衬衣,系红色斜纹领带,均为平和堂员工上班时的工作制服。)按公司规定,制服只允许在上班时间穿着。他这样穿着制服在按摩椅上睡觉,顾客只会认为他上班时间在卖场睡觉,对平和堂的声誉有相当大的影响。 在制止过程中,他先用手抓着我的肩膀,然后用头突然猛烈撞击我的额头两下,然后又用拳头猛击我的额头和左眼,嘴里还一边骂我。从我制止他到他打我,前后不过两三分钟。由于事情来得太突然,我根本没有任何防备,柜上的其他营业员见到这种情况,把他拉开至一旁。我当时觉得头非常痛,眼睛模糊,隐约看见他又拿柜上的按摩棒向我冲过来,我当时已做不出任何反应,幸亏好几个营业员把他拉住。之后他又打电话要叫人过来打我。这时候,部门主任和保安人员赶到现场才予以平息。 当时我额头被打了一个洞凹进去,被同事送到附二医院,检查确诊为左额骨凹陷性骨折。 当天已经报案到派出所,之后做的法医鉴定评定为轻伤。派出所正在调查取证,处理此事。 我在住院和在家修养期间,共用去费用15000元,现在仍在治疗当中,医生说建议做手术,目的是将额骨修补,从外观看美观些,第二个目的是由于额骨凹陷,有可能将来会引起抽筋,因个体差异,现在也说不准,需定期复查,看恢复情况,或许最近几年、十几年都没事,但是如果抽筋,将来再做手术的困难度就比现在要大许多。手术费用大概是30000元左右。我自己也在考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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