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属于哪类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的问题?其相应的管理要求如何?
更新时间:2020-12-21 1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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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检视市面40款常见豉油、酱油及鲜露发现,包括*珠江桥牌"在内的11款产品含微量可能致癌物“4-甲基咪唑"。
据香港消委会公布的检视结果显示,去年1~2月期间,从超市及百货公司搜集40款常见豉油、酱油及鲜露,发现11款产品验出“4-甲基咪唑",含量由0.1ppm至15.9ppm不等。其中包括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江桥生物")生产的“珠江桥牌"金标老抽王及蒸鱼豉油。检视数据显示, 珠江桥金标老抽王检出含“4-甲基咪唑"0.2ppm,珠江桥牌蒸鱼豉油含0.6ppm。
据了解,香港至今没有法例列明“4-甲基咪唑”在食物中的最高限量, 但世卫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将其列为可能致癌物质。美国加州规定,如果一 款食品会令食用者每天摄入量多于29微克4-甲基咪唑,须在包装上标注警告字句。而有资料显示,长期进食过量“4-甲基咪唑”会令实验老凰致癌。
香港消委会研究及试验小组主席黄锦辉表示,酱油生产商在制造时,为增加棕色酱油色泽会添加焦糖色素,但酱色与酱色IV在高温高压情况下,可能产生化学污染物"4-甲基咪唑”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当时也指出,市民母须为这次酱油检测结果感到恐慌,强调可致患癌的摄取量,其实因人而异,建议市民减少大量进食,或改食其他酱油类产品。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主任助理阮光锋告诉记者"4-甲基咪唑是焦糖色素的副产物,是制造酱油的工艺中必然出现的物质。
案例涉及什么问题?是否构成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属于哪类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的问题?其相应的管理要求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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