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范律师:(一)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原单位为我补办社保并赔偿我这几年中的损失?(二)如果可以,我应该通过什么程序,找什么部门?(三)另外到底应该是蒲江县教育局还是五星小学为此负责?(95年以
更新时间:2005-03-03 22:22:56
问题描述:
我原来是蒲江县的一名民办教师,在蒲江县教育系统先后工作三十余年,2001年由于蒲江教育系统实行\"一刀切\",连续任教不足20年的民办教师全部无条件下岗,一次性补偿了4000元,但按照<<劳动法>>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保,教育局及工作的五星小学从未为我办理,而其他公办教师全部办理了.全县像我这样未办理社保的下岗民办教师有几十名,下岗后无任何经济来源,特别是我五十多岁了,身体又不好,经常住院治疗也无处可报,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我为蒲江教育事业奉献了一生,现在却无依无靠,晚景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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