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朋友,03年9月,經媒人介紹,他與同鄉的一女孩(22歲)在10天左右時間內就辦了結婚手續, 當時只是以訂婚形式,沒有辦結婚酒席,他當時有付給女方家若13800元訂金(當時他沒有錢,這錢是借了人家一部分才湊成的),且女方沒有買任何一件東西給他,辦完手續後,他們就都出去不同地方打工了,太約3個月左右才見一次,且一 般都是他去看女方,一段時間后發現兩人合不來,在一起也說不上兩三句話,沒有一點共同語言,沉默的時間多,當時女方也說不喜歡他,更不用說愛情了,相識這麼久了,女方也從來沒有叫過他的名字和其它呢稱,他在去年12月有向女方提出分手,女方答應了,但今年過年回家時,女方在她家人的言詞下,又不同意分手,且過年時我有去女方家,但女方卻拒絕來他家,且女方家的妹,弟都不叫他了,今年過完年女方又出去打工了,又聯繫不到女方了,兩個人真的太陌生了,在一起也不會有幸福的,且沒有在一起生活過(我不知道在一起生活的具體意思),因為都在不同的地方打工,也沒有孩子,兩個人差不多也有6個月左右沒在一起住過了,這樣下去,他的精神壓力很大,這种關係他是不想再維持下去了,因為他都29了,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想問一下,第一, 若他現在向法院起訴分手,他還能拉回一部分訂金嗎,(且當時拉錢給女方時又沒有字據,不過媒人有看到他給女方錢,但沒有當媒人的面數錢),因為這訂金都是他借來的,第二,有沒有那种可能,就是他還要賠賞女方錢呢,若女方提出一些無理要求,他該怎麼辦,且現在女方又外出打工,他現在向法院起訴有用嗎,請律師幫幫他,指點一下他該怎麼辦才好,為這樣的事,家人也很苦惱,跟單身沒有什麼區別,希望早日解決,脫離苦海,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