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的问题是,我能要回大家在合作期间开发的硬件产品的原程序和电路图吗?因为前期没有书面合同,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呀,?
更新时间:2005-03-01 11:17:08
问题描述:
本人与陈某及肖某合作开发产品,前期未成立公司,大家合作开发,其中陈某负责开发硬件,我负责开发软件,肖某负责开发市场,合作时间大概从2004年5月份开始,至今以开发产品4种,其中最后一种的开发过程中陈某以工作态度问题提出解除合作方式,(合作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没有签定和同),经大家同意在固有财产分完后,我及肖某提出要前3个硬件的原程序及电路图,陈某以自己知识产权为名拒绝提供,使我和肖某不能继续工作下去,其中我以付给陈某软件的原程序(且软件未经任何加密),开始商议软、硬件程序1式3份,大家各得1份,后陈某拒绝提供,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