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勒令对方停止使用我本人的号码,并撤销或更改一切使用本人号码在金融单位的注册信息,并去公安部门更改身份证?若对方不予理会可否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冻结对方在银行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
更新时间:2005-06-24 11:37:45
问题描述:
我本来打算去交通银行办理信用卡,但是银行却通知我不能给我办理,经咨询原因为有一身份证号码与我相同,但姓名不同的人已经在银行开过户,而且信用卡正在使用中,要我去公安局证明此身份证号码属于我,经公安局查询,系统内无与我身份证号码相同之人,开证明信要我去银行办理。又经银行和公安部门查询,与我号码相同之人使用的是错误的身份证(他另有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错误原因属于公安局还是对方本人尚未查),经与对方联系,对方态度强硬,死活不更改号码,现如今严重影响我本人的身份证的使用以及银行业务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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