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按2004年7月签订的合同执行,该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5-03-01 09:36:3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一家房产公司工作,2003年起准备以内部价购买房子一套,2003年公司承诺优惠20%,原本打算购买140平米大房,但因购买力有限,即便优惠20%也无力购买,故未购买,且于2003年7月预缴纳16万元给公司留待购买小房,与此同时公司其他员工有不少以20%优惠价购买了140平米的大房。2004年公司又准备盖110平米的小房,我父亲和公司于2004年7月签订了正式的对外售期房合同,优惠额度为20%,,2003年7月缴纳的16万元作为预交房款一直交在公司未曾取出。但公司日前不同意优惠20%,要改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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