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把房屋的产权归到我和丈夫的名下,应该怎么办?一定要变更房屋产权证吗?还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吗?
更新时间:2009-02-13 09:42:12
问题描述:
我的公婆最近为我们购置了一处房产,在变更户屋所有权的时候把户主的姓名填成了我丈夫的弟弟,对此我也没有安全感,如果户主不是我们的话,唯恐以后双方起争执后,对方会以此要挟,但又觉得再变更手续会很麻烦.所以我想以书面授权的方式,立上契约,说明对方自愿将此处房产归于我丈夫的名下,然后到公证处做一下公证.可是我向公证处咨询后,公证处答复,这种方法不可以,如果因为房屋产权问题,双方起了争执的话,公证书的内容不做为依据,还是要以房屋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姓名为主,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的,我想向李律师咨询一下,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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