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信用社起诉我,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信用社帮助我督促张**还我这笔款啊?信用社直接在提款中扣出我的钱来还别人的贷款,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5-02-23 11:29:05
问题描述:
我于2003年8月6日经张**同志的引荐和当时凌云县**合作社的负责人王**贷款了两万元整,当时王**说要我帮张**还完他拖欠信用社的贷款及利息共计一万领六百八十七元三角,我以为是把钱拿出来了再还,我有考虑的余地,就答应了,结果是直接在提款中扣出了,无奈之下我只能和张**签了一份借据,但直到现在,他一分钱的利息都不给我,而且更严重的是,贷款时间现在满了,信用社追我还款,我没能力,也不想帮他垫支那笔数。现在张文钊本人已经不在本地了,很难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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