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接受了乙公司的任务。而不幸与丁所驾驶之汽车相撞。问:如何处理本案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20-11-30 17:55:29
问题描述:
某甲系受雇于乙公司的货车司机。某日晚上,甲须为乙公司紧急运送一批货物给客户。虽然甲目前的工作量已经完全超出了其个人的承载能力,但出于对工作岗位丧失的恐惧,其还是接受了乙公司的任务。根据业务规程的要求,丙作为副驾驶应随同甲完成此次货运任务。当晚,某甲驾驶货车行至某十字路口时,因甲忽视了先行规则,而不幸与丁所驾驶之汽车相撞。经查,因乙公司货车损坏而产生损失额为50000元;副驾驶丙在此次事故中亦有多处受伤。同时,丁之汽车也因此事故而产生损失额20000元。
次日,乙公司要求甲须分担此次事故所造成的货车损坏损失,因为乙公司没有为该货车购买车辆保险。丁则要求甲赔偿其汽车所受之损失。丙则没有向甲提出赔偿的请求,因为工伤保险戊已经赔付了丙的损失(医疗费)。然而,工伤保险戊则希望知道,其可否向甲请求赔付其已经向丙所支付的赔偿金。
问:如何处理本案的法律问题?(《道路交通法》的问题不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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