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萧律师,我这样的事应该是小事,但能否给我一个正确的,符合法律的申诉渠道,不管是通过公司内部解决还是诉诸劳动仲裁,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5-02-04 21:30:59
问题描述:
我是TCL王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管理部的一名项目管理员。于2003年7月入职。按公司规定,我们普通员工的年收入是每月工资加年终奖,年终奖是按照年终部门考评等级来定的,等级分为ABCD。04年春节前夕,我得到的等级是C,03年的年终奖为3700RMB。 04年12月底,我们部门领导又给我定的等级为C。1月初,我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申请,因为我考上了南京理工大学春季入学的经济学博士,并于2月1日开始办理离职手续。2月4日,我去财务处领取年终奖,得知今年并没有我的奖金。我问我们部门领导,领导说没有奖金是公司的政策。 我立刻咨询了TCL多媒体事业本部人力资源部的有关人员,得知公司并没有对离职人员的奖金有特殊政策,离职人员的奖金同正常员工一样是按照考评等级发放的。我也找了本部副总,副总说找人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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