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该怎么办?2、因为当时在寄特快的时候,营业员并没有和寄件人说明物品要保价,一般人根本就不知道要保价。因此,没有保价的责任应该算谁的?3、如果按照邮政的这条霸王条款,是不是以后每一件没有保价的邮件
更新时间:2005-02-01 15:25: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易趣网上订购了一部数码相机,根据当时的交易价格和特快专递的价格共计645元,我汇入卖家帐户。卖家所在地为浙江湖州。而且该卖家与2005年1月12日寄出。但到今天1月27日,我仍然没有收到货物。通过查询,卖家确实在12号寄出物品,当时湖州邮政发往三明的共有两件物品,而我所购的数码相机是其中一件,然后三明特快邮政方面却只收到了一份物品,而我那件不翼而飞。现在麻烦的是当时卖家在寄出物品的时候没有保价,现在邮政仍然在查找,但是给予的答复是如果丢失,只能按照运费两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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