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是否可以将拆迁补偿分为两块?有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怎样能让自己的拆迁利益最大化
更新时间:2005-01-26 10:59:15
问题描述:
所住的地方属于中山陵综合环境整治范围,目前要拆迁。我是2003年7月才买的二手房,由于家庭困难当初是和父母一起购买的,产权证上写了三个人的名字,我,我爸,和我老婆。我们现在的意思是要求拆迁公司将拆迁补偿分为两份,即我和我老婆一份 我爸一份。目前我们住在一起 共五人 还有我女儿和我妈。户口本上是我和我老婆及女儿的 父母户口不在这里。但是拆迁人说不可以分开补偿。由于补偿额少 我们家又实际困难,所以想将补偿额分开达到购经济适用房或中低价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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