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乙方是业务合作关系,和我签了试用期协议合同,是不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20-11-23 22:42: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受害者,是聋哑人,名叫王--,2020年11月12日和北京--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了试用期协岗位是地铁安检员,是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了,三方分别是甲方,乙方,丙方。我是丙方,甲方和乙方是业务合作关系,甲方招聘人员的负责人。当时我和甲方见面两次了,了解了我的情况,甲方通过我面试,和我签了试用期协议
合同,然后甲方要求我支付体验费255元,去医院体验取健康证明。然后我按照甲方的要求做了体验,我按照甲方的指点,我晚上往乙方的地点去,地点是入住的地方,也是培训的地方,乙方发现我是听障人,不方便沟通,当场拒绝我,还把我赶出去。
可我支付了255元体验费,签了合同。乙方是因为我是聋哑人就当场拒绝我,甲方和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是不是应该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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