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有些牢骚。那么请问: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1-23 08:15:0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工人,与03年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为事情没有解决完,03年没有进行认定。当我04年拿资料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时,得到的答复却是只有本人无责任才算工伤。请问这样的处理对吗?我直行对方左转弯,另外交通部门说现在机动车事故没有全责的。而我驾驶证件车辆手续齐全。那样的话还要《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事故))做什么?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那么这样的认定结果不是与工伤保险的实施意义与精神相违背吗?对职工的保障与保护这样能体现出来吗?已近一年了由于没有得到相应的待遇及治疗使我的伤情正在加重,难道就没有人为我们职工说句公道话?职工的权利及利益谁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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