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问题是:我爱人的姥姥到底有没有继承这个财产的权利?财产应不应该给我爱人的姥姥一部分?应该给的话,怎么给,给多少算是能把财产分清?
更新时间:2005-01-22 20:34:43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你好!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爱人的妈妈在2004年2月18日遇车祸身亡,他所遗留下的财产有2套住房和8万余元,另外妈妈在我爱人小时侯都已离婚,现在仍是单身,妈妈去世后,我爱人与我在同年10月结婚,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快1年了,我爱人的舅舅提出要把家产分给我爱人的姥姥一部分,也就是去世的妈妈的妈妈,对于这种事情,我有点不解,所以先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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