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的是:他的欠条是这样写的:欠张XX1700(此数字为小写)元整15日还!下面是他的签名和日期,这样的欠条合法吗?如果可以,那么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这一年来的利息和打车费用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5-03-18 21:11:19
问题描述:
经过是这样的,当日我将我的摩托车借给了张X,可是没过一个小时他便告诉我说,车在他家楼下丢了,于是经过协商他给我写下这张欠条说明15日内还钱1700无整!可是事过一年一分钱没给我!而且找到他家,明明有人就是不开门,所以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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