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这种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更新时间:2005-01-21 14:53:03
问题描述:
我同学在北京一所重点大学上学,去年11月份,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检查出疝气和左隐睾的病症,医院的治疗方案是实施手术治疗! 当我同学到学校医院咨询能否报销手术费等相关医疗费用时,医院以此病\"属先天性原因引起\"为由,不承当任何医疗报销费用.请问,医院的这种说法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由于医院需预交8000医疗费用,我同学因家庭条件所限而拿不出这笔费用,从而使手术暂时搁置了下来,北京的医疗费用的确很高,他想回家做手术,但又觉得学校给出的说法实在太牵强,所以我恳请有关专家能够给些建议?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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