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问下我到底可以拿不拿的回来工资?我应这样才能合法保障我的权利.现手上有物美押金发票和衣物证件及公司那封公函复印件,公司押金收据
更新时间:2005-01-17 15:51:41
问题描述:
我是8月份进入xx公司的,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押了500的押金,一直做到1月10号为止,期间12月-1月10号是在西城物美工作,和物美欠过合同(其中有物美保证公司不拖欠工资这一条为重点),交了200元衣服证件的押金还开了发票人事部主管在交押金前说明不工作了只要拿衣服和证件及发票来办退场这200块押金一定还于.1月10号我向公司正式辞职,原因是1工资低2过年回家,但我一月多的工资拿不到,公司说只要我带个人回公司给自己辩明没做亏心事就给我工资,不带来就不给,直到我带回来为止. 先说下\”亏心事\,是这样的,我和我同学是在学校里读了2年书出来找工作的,大专2年一年实习一起进了旭升公司,一起被分到西城物美,物美工作是做一休一,7点到晚上10点.1月份我对班我同学飞了一套货指在物美工作中,在场外交易,自己向公司以批发价拿来,卖给客户,出的卖价比物美底了100-300块人民币,自己赚批发与卖价的差价,期间过程我都不知道工作时间关系,1月7号被公司发现,我对班同学离开公司,一分钱都没要,而我于1月10号正式向公司辞职,最重要原因一是公司怀疑我,逼我自己向公司辞职,当天说好其之前押的500押金算违约费,工资要我15号来公司拿, 15号去公司,公司主管和我协商,说我收了我对班同学好处费,其结果就是上面所说的,把我对班同学带到公司当面对质,以澄清我的清白. 由于协商不了我当天去西城物美办退场及找物美负责人报告公司拖欠我工资,但其结果是我领到了一封公函:-致物美西城店人事科:今我公司物美西城店名高音响促销员某某和某某即我和我同学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公司声誉.今申请卖场方面预以强行辞退.望能批准为盼.特此申请.杭州旭升电器有限公司2005年1月10日.以上公函内容为真实,手上有份复印件,盖了公章. 物美以此为理由不给我保证工资及退还衣物证件200元押金,以此证明我本人与物美没任何连带关系,只是我本人与杭州旭升有限公司的工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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