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单位破产后的房产能否继续租贷,政府该不该批准?
更新时间:2005-01-16 05:57:0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们是在大连投资的外企单位.于2002年在大连开了一家西餐厅.开业两年都风平浪静,但是到2004年时,突然受到法院给出的通知,要求我们在近期内清空房屋.于是到法院去咨询,被告知这处房产已经在2000年就宣告破产,产权归法院所有,马上要进行拍卖,以偿还欠款.这里的房东是一家政府单位,他们的说法和法院截然相反.但是,不论双方如何交涉,都不该不让我们这些业主继续营业吧.现在这处房产因为无人管理导致停水停电.使我们根本不能营业.还有我们的合同没有到期.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在这里的投资差不多有100万人民币,这个损失谁该负责?当初申请投资时,政府在知道此处房产2000年就有问题的情况下批准租用,他们该不该负连带责任.请问律师,单位破产后的房产能否继续租贷,政府该不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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