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效和劳动仲裁时效一样都是60天吗?2、如果是这样,还有别的途径解决问题吗?
更新时间:2005-01-20 14:04:38
问题描述:
我是北京天发瑞奇畜禽产品有限公司的建筑造价工程师,劳动合同于2004年5月1日到期,没有续签合同,后于8月30日提出辞职请求,并办完了全部移交手续,在辞职被拒绝、没有拿到8月份工资的情况下离开,后来多次追讨,答复是辞职没有批准,能否发工资要请示总裁,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回音,我找仲裁委,他们说60天的时效已过,没有受理。我想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又咨询法院,答复是这类案件按照劳动法的时效规定,即使受理,也不会支持。尊敬的律师:我真的是投诉无门了吗?哎!只怪我当时太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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