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在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我也不好说什么,我们结清了水电气的所有费用
更新时间:2020-11-05 15:00:44
问题描述:
法庭陈述都江堰租房
一、2019.7.1租用农村院给老人养老居住,当时在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一份书面
合同,双方也共同明确了租期租金,也认同了合同里的
违约责任问题,一次性付了两年房租和押金5000元。在房东同意下还自费2万多将房屋修葺,到了冬季,谁想母亲很不适应都江堰的气候,她70岁了中风偏瘫,每天晚上偏抽筋痛的无法入睡,11月和12月都在医院住院,她很希望回老家。
二、12月我找房东商量,讲了要解约的原因,说明了母亲住院的情况,也担心万一母亲在房里病故对房子不好,房东也很忌讳,我也表示愿意按违约责任办理,当时房东很通情达理,说好的,至于我和她的帐,她说她们这方的规矩年前不办,年后再来结算。我也不好说什么,同时我也希望她能尽快找到租客,也在帮忙找。
为了感谢房东,我们年前还邀约他们一起吃饭,他们说去外地了。
三、在12月16日-1月19日,整整一个月时间里,房东没有提任何异议,一个月后,1月19号我们搬家了,怕有什么做的不妥的,之前一直问着中介有关退房的注意事项,问清了所有的事项后,我们结清了水电气的所有费用,农村没有通气,用的地下水,所以所有的费用只有一个电的费用,电费是预交在卡里的,我们拉了电闸把电表上的余额22.11拍照发给她,另外我们还打扫了房子,把每间屋相关的情况拍了照片给他,把钥匙和电卡交给了他孙女,因为年后才来结算,所以我将退租的日期和退租事项重诉了一遍,她又回复了好的。
四、年后因为疫情,都江堰封路了,我们只有给她发信息,她就变卦了,不和我结算余下的房租,约她也不出来,还找了各种理由
五、综上所述,:1、首先双方签约上有共同认同违约责任条款我提前了一个月与房东协商,愿意按签订的违约责任办,房东同意了我提出的解约,一个月都没有异议。2、我预付的租金是2年,实际只居住了7个月,7个月后按正常退房手续结清了水电气费用交房,房东也收回了房子,我还余下17个月未住房租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