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权利选择进修医院,如医院把这个强加为规定,我能受到那些法律保护吗?
更新时间:2005-02-26 15:49:31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7月7日聘进该医院从事口腔工作,12月10日医院与合作商合作口腔科,合作商提供口腔医疗医疗设备,我院口腔科有5名医生,商家只提供3台仪器,现以人数太多,我是新手为由,向院方提出让我到合作商的其中一家合作医院进修,我经调查得知,实际去那是帮他工作,并没有所谓的进修学习技术,而且合作商所指的医院的医生职务级别比我院的2位医生低,那医院和我院同级,因此我要求去上级医院(如三甲医院)进修,商家不同意,我院领导也以我没资格,和去三甲进修费用多,及三甲医院不一定接收为由拒绝我的请求,因此,医院要求我去合作商的医院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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